《南京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 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责任编辑: 发布时间:2019-10-10 17:10 阅读次数:显示稿件总访问量
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,规范超标粮食处置工作,保障粮食质量安全,维护公众健康和种粮农民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和《江苏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,我们起草了《南京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按照《南京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于2019年10月22日前反馈我委,并说明反馈人联系方式等信息。
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话025-68787031。
2.电子邮箱:njjdjcc@126.com
3.通讯地址: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880室,邮编:210019。
附件:南京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
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19年10月10日